关于对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开展
风险评估的说明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》“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”要求,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,保障新办专业和新开实验课程(实验项目)的正常、安全开展,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。依据《学期教学安排》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组织填报下学期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统计表、申请表及试做报告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 填报范围
1.在实验中心实验室开设的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;
2.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为本课程(项目)尚未开过或实验内容、实验方法变化较大的课程(项目)。
二、 截止时间
请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下达教学任务后,本学期结束前2周,将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汇总表、申请表及试做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实验中心孙老师(实验楼339),联系电话:89926205。
附件:1.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汇总表
2.新开实验课程(项目)申请表
3.新开实验项目试做报告